阿布丁·奧馬爾
蘇丹近十年來實施了價格自由化和私有化策略,對減少政府赤字產生了正面效果。最近批准的投資法對上述策略,特別是藥品監管,做出了很好的陳述和規定。在新的私有化政策的壓力下,政府對藥局法規進行了徹底的改變。為了提高公共藥房的有效性,應將資源轉向有需要的領域,減少不平等並促進改善健康條件。藥品的資金來源不是成本分攤,就是完全私人。私營服務的角色非常重要。本文對蘇丹藥品融資改革進行了回顧。此外,它還強調了公共部門目前的藥品供應系統,該系統目前由中央醫療用品公共公司(CMS)負責。在蘇丹,研究人員沒有發現任何關於藥品監管對藥品品質的影響以及如何保護公眾健康免受假冒或劣質藥品侵害的嚴格評估或定量研究,儘管這實際上是可能的。然而,必須不斷評估法規,以確保透過行銷高品質藥品而不是商業利益來保護公眾健康,製藥公司對其行為負責。
註釋/評論:
該研究表明需要進一步研究,以了解聯邦和州一級監管機構的效率如何。該研究還需要查明蘇丹市場是否有銷售假藥。從本文所得的資料可以得到一些一般性的推論:
• 整體輪廓不變,但防止跨境毒品走私(蘇丹與 9 個國家接壤)難以監管。
• 該法案及其管理藥品製造、進口、銷售、分銷和出口的法規的執行力度不足以控制蘇丹的非法進口和銷售藥品。
• 兩個部會之間藥品監管機構的分裂以及公共藥品供應商(即CMSPO 和RDF)和非政府組織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品破壞了藥品質量,並最終危害了服藥者的健康。